2021年,参考智库发布《中国企业海外传播力分析报告》,为中国企业国际传播、打造企业软实力问诊把脉。
记者今天从国家医保局获悉,根据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文件,结合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,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《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以及《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包括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和相关工作程序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根据《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、药品临床需求、基金承受能力,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,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,需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、第八条规定,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,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。
2019年1月1日(含,下同)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。
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,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,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。
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。
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,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。
2024年6月30日前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。
此外,续约和竞价沿用去年规则,将与定稿后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后续一并公布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郑怡哲) 【编辑:李岩】
纳税贡献度一直以来都是最重要奖励指标,今年也不例外,许多地方都设置了“纳税十强”“纳税百强”奖项,有的甚至还设置了等级,如“纳税10亿级”“纳税5亿级”等,从发放金牌到奖励支票,会按照纳税等级予以不同等级的区分。。
- 今日热点
-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
- 新华全媒+丨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经济发展引擎作用凸显
- 安图县工信局全力做好防疫物资保供工作
- 中办国办印发《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》
- 重庆6家企业跻身“国家级智能工厂”
- 中国农业银行大客户部:打造“聚心”特色党建品牌 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新模式